夜场上班-喝酒-有男友-怕被骗-出场-遇到认识的-年纪
不敢来夜场上班-夜场打工的原因喝酒怕喝醉酒很多想来夜场上班却从来没接触过夜场的姐妹,误以为当夜场女孩每天一定要喝很多酒,要有千杯不醉的酒量?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虽然在夜场上班不可能滴酒不沾,但是要不要喝很多酒那真的是
不敢来夜场上班-夜场打工的原因
喝酒 怕喝醉酒
很多想来夜场上班却从来没接触过夜场的姐妹,误以为当夜场女孩每天一定要喝很多酒,要有千杯不醉的酒量?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
虽然在夜场上班不可能滴酒不沾,但是要不要喝很多酒那真的是看个人。
现在很多西式、欧式、义式餐厅都会有佐餐酒,姐妹们如果跟朋友聚餐都会碰到酒类,如果姐妹有一罐啤酒(330C.C.而已)的酒量就绝对足以应付夜场上班了。
可是有极少数的姐妹因为天生体质关係,只要喝一口酒就会全身过敏,全身红肿或者心血管疾病发作,那就真的没办法在夜场上班了。
S的问题
虽然现在已经资讯发达,法律明确规定了,但是不能否认还是有非常极少数的败类利用毒品、高利贷、感情(就是所谓的老二夜场经纪)拐骗胁迫一些女性作非自愿的 S,但是那都是非常少数,而且会在短时间内就被警方查获的。
基本上夜场女孩的工作本质就是俗话说的:卖笑不身。
姐妹去到别的任何一家夜场经纪公司或是夜场应聘,如果他们用胁迫的方式逼妳做 S 的话,那就直接去检警单位检举告发吧!
已婚或是有男朋友
俗话说「如果有头髮没有人愿意当秃头」,夜场是一个特种行业,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服务男性夜场客人,但是感情的独佔慾望是每一个人都有的,99.9% 的姐妹都是为了经济压力才会来夜场上班的,尤其是已婚、有男朋友的姐妹若不是为了钱,怎幺可能会有来夜场上班的念头?就好像女性也万万不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去牛郎店上班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当经济压力逼到没有选择的时候,而妳的男友或是老公也无能为力的时候,这时候就应该与妳的另一半理性沟通,因为至少要能先活下去才能有其他的选择。
因为情侣夫妻间的事情绝不是外人能够评断或是给意见的,更没有一定的公式能模仿,所以情侣间夫妻沟通的问题阿妹我实在没有办法解答。
怕名声不好,怕朋友知道,怕在夜场遇到熟人
日子是自己在过,生活不是活在别人的嘴巴。
朋友分很多种,如果是喜欢说人是非,道人长短的朋友,妳觉得这种朋友需要在乎吗?当妳有困难的时候没有朋友能伸出援手,而妳愿意认真面对挑战来夜场上班的时候,那些朋友却在背后指指点点,妳觉得这种朋友还需要深交吗?
年纪与条件问题
如果姐妹已经满18岁,那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作为一位夜场女孩身分证上只是一个数字,代表夜场女孩真正的年纪是心态与外表。
我十几年的夜场经验,也看过不少的夜场女孩,我所知道每一家夜场持续的前三名都是三十岁左右的姐妹,年轻辣妹偶尔会有一阵子前三名,不过都只是昙花一现而已,这证明了夜场女孩的年纪不是问题,问题在心态!
有了自信之后就剩下外表的问题,有些姐妹说:「老天爷不赏饭吃,就让我长得这样。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们撇开可怜的残障问题不谈,我看了很多姐妹的问题就是一个「过于肥胖」的问题,99%的肥胖决不是天生的,让我不禁想起「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这句话。
所以姐妹们不要只是因为要到夜场上班才注意自己的体态,为了自己的健康与自信,平常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的饮食与运动,如果姐妹们有心调整自己的体态,Trust me,You can make it!
因为怕被骗
现在不论是报纸,网路的夜场徵人广告如雨后春笋,而且广告内容天花乱坠,连我有时候都分不清楚真假、好坏,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夜场的姐妹们,到底要怎幺分辨是公司组职还是个人跑单帮,真的是很困难的事情,所以我在这里分享去应聘夜场女孩的小技巧,让姐妹们能够轻易就分辨谁是正派公司,谁是随便搞搞,打带跑的一人公司。
不论在报纸或者网路上看的资讯,还没去面谈之前可以先从几个小地方分辨:
一,是否有中华电信的市内电话?
二,是否敢刊出公司所在的地址?对方约妳要去面谈的地方是不是跟广告地址相符?有些夜场经纪人会用一种话术:「为了保护妳的安全,所以要约在公共场所。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请姐妹们细想,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三,要用常理去判断广告的言词是否夸大其实?(天下有那幺好的事情吗?)
等到了约面谈的地方,要注意观察的小地方:
一,约面谈的地方是不是正常的办公室?(有些姐妹跟我说以前居然去过一间小套房应聘面谈,坐在床上跟那位夜场经纪人谈话!)
二,如果是正常公司样子的办公室,要注意他们的大门是否是开着的,还是门禁深严?既然是正常公司何必需要锁门,门禁深严呢?
三,进了公司办公室不需要华丽的装潢,但是要有基本的公司样子,还要注意有没有一些奇怪的毒品味道。
四,要观察公司来往成员的气质跟言行举止。
五,现在很少像以前有一些败类会用「先缴治装费、拍照费」的这种骗人伎俩了,不过姐妹如果听到要先缴钱的,不论多少钱或任何名目都请妳马上离开。
六,很久以前我有听过姐妹说去应聘夜场女孩,结果被要求全身脱光检查条件,如果遇到这种混蛋,请不要犹豫立马拿起手机拨110求救。
以上都没有问题之后,要看他们会不会提出需要签约的要求?虽然法律上不承认这种合约,而且可以透过公权力排除合约效力的,但是还是很麻烦的,所以姐妹遇到要签约的,姐妹们应该要说:「谢谢,再联络。
」